2020年08月15日,在保亭县X834县道12Km+950m发生一起单方交通事故,造成驾驶人当场死亡。本机构接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案情通知后,迅速启动联动协作互助机制,38分钟赶到事故现场,现在确定驾驶人已经死亡,尸体运回家中,于是在死者家中对死因进行了检验。
此次由董事长唐英斌带领法医部黄法医、陈程、冯成赐及董事办孙正东、马世民,对联动协作互助机制实施情况、法医病理业务开展情况和公司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评审考查。
依照司法厅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与死者家属进行安慰沟通,尽到相应的说明与告知义务。本机构对案件处理过程实施全程视频检验、鉴定记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任何案件在阳光下工作,具有可追溯性。
本机构专家在尸体检验完成后,为保证鉴定意见的全面性,客观性等,专家提出,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余广东及办案干警带领赶往事故现场。
专家在对现场勘察时发现,现场遗留了大量分离物、散落物,并且在事故路面护栏上发现了血迹,专家告诉办案人员,在现场勘查时应该全面收集痕迹物证、生物物证等,必要时可以做分离物鉴定,个体识别鉴定等,这些证据在排除或认定交通事故的性质时会起到关键作用。针对事故现场证据的提取、勘查,专家与干警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并对事故现场的痕迹进行现场取证。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余广东及办案干警在事故现场:对于祥正机构专业化工作流程、细致的工作态度及启动联动协作互助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此次董事长亲自带队考察工作情况表示支持。对今后业务的开展增强信心。联动协作互助机制的设立,有效的提升一线干警办案效率,加快对案件办理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