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案情
根据万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委托书记载:20x x年x x月x x日x x时X x分,被鉴定魯H-x x 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涉嫌在某处与王x x、张x x等发生事故,委托方要求对发生在此处的事故形态,魯H-x x 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前风窗玻璃右下部两处玻璃碎裂形成的原因及魯H-x x 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肇事过程中的行驶轨迹进行鉴定。
2、资料摘要
(一)、王X X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X)公(技)尸检字第x号。
1、尸表检验。尸长169cm,花白发,发长3ccm,右头顶部有8 cm x 6 cm皮肤擦挫伤,左顶枕部有2 cm x 1.5 cm皮肤擦挫伤;右枕部有1cmx1.2 cm裂创,枕骨触及骨擦感,右耳廓至右乳突有6 cm x 2.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面部右额角有6 cm x 4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颧部有7cm x 4.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该伤处有4cmx1cm挫裂创,右眉弓外侧有2cm x2.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颧部有5.5 cm x 3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下颌有4cm x2.5 cm皮剥脱皮下瘀血,双侧外耳道内岀血,口鼻腔出血。 双侧胸廓塌陷,右乳头下有9cm x1.5 cm表皮剥脱下淤血。右腹股沟有10 cm x7cm皮肤伸展伤。双侧肋骨于脊椎旁触及多发骨折。左肩关节前侧有4 cm x 2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外侧有5 cm x 4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后侧有4cmx 2.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上臂外侧有9 cm x 6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前臂中段外侧至左手背部有18 cm x4.5 cm皮肤擦挫伤,左拇指掌指关节背侧有2cmx0.5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手无名指、中指、食指均见表皮剝脱皮下瘀血。右肱骨中段骨折;右肘关节前侧有8 cm x 0.3 cm条形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肘背侧有3.5 cm x 2.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前臂前侧有3 cm x 2.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前臂中段尺侧有7cmx 2.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手大鱼际处有5 cm x 3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手背部有6cmx6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大腿上段外侧有5 cmx 1.5 cm皮肤挫裂创口,对于股骨骨折,中段外侧有4cmx3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中段背侧有9 cmx3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下段背侧有3cmx2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膝关节外侧有7 cm x 3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胭窝有5.5 cm x 4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小腿中段胫腓骨开放性骨折,周围见9 cm x 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大腿中段外侧有8cmx6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对应股骨骨折,右胭窝有12cm x 6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小腿上段前内侧有9 cm x 6 cm皮肤裂创,对应胫腓骨开放性骨折。
2、解剖检验。后枕部、两侧歉部广泛腱膜下出血及濒肌浅层出血,枕骨两乳突间有一横行长22 cm骨折线裂开,并与颅腔相通。枕骨正中有一 7 cm长纵形骨折线,左耳后6 cm处有4.5 cm长纵形骨折线。打开颅腔:颅底蝶鞍后及顯骨岩部后枕部形成环形骨折,小脑及延髓挫灭断裂。左胸锁关节分离,右第1~7肋于腋前线处骨折,第8肋腋中线处骨折,第9肋腋中线处骨折,第3、4胸椎处中间处横断,左第一肋骨于胸椎旁3 cm处粉碎骨折,左第2肋骨于胸椎旁、向外3.5 cm处、再向外3 cm三处骨折,第3肋胸椎旁、向外再3 cm、再向外10 cm三处骨折。左第4肋胸椎旁3 cm、再向外10 cm处两处骨折。左第5肋胸椎旁2.5 cm、再向外9 cm处两处骨折。左第6肋胸椎旁8 cm处、再向外5 cm处两处骨折。左第7肋胸椎旁8 cm处、再向外8 cm两处骨折,左第9~12肋分别在胸骨旁7 cm处骨折,右侧胸腔150 mL积血,左侧50 mL积血。心脏可见散在黏膜下出血点,左肺下叶萎缩,右肺散在性萎缩。肝脏左右叶间在Hcmx7cm范围内多处散在性挫裂,肝右叶背面10 cmx 10 cm范 围内挫灭创。
(二)、张x x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x )公(技)尸签字[20x X]第x号
1、尸表检验。尸长125 cm,黑发,发长20 cm,扎双辫,头右顶部有9 cm x 5 cm皮下血肿,右枕部有3.5 cm x 2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颅骨未触及骨折。左眉弓处有6 cmx4 cm皮下血肿,伴局部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眼睑有4 cm x3 cm皮肤挫伤,双瞳孔等大,直径为0.7 cm,左颊面部有2 cm x 1.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鼻腔见血迹,上唇有1 cm x 0.5 cm黏膜挫伤,下唇有2 cm x 1 cm黏膜挫伤。右肋弓与锁骨中线交界处有5 cm x 1.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下腹部有9cmx6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背部有15 cm x 12 cm皮肤挫伤 髏尾M右6 cm x 3 cm皮肤挫伤。 左上臂下段外侧有3 cmx 1.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前臂上段内侧有4cmx 1.5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大腿中段外侧有9cmx6cm皮肤挫伤,左膝关节至左小腿中段外侧有18 cmx7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小腿中段内侧有12cmx5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左足背有9 cm x 6 cm皮肤挫伤,右大腿上段前侧有4 cm x 3 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外侧有20 cm x 4 cm皮肤挫伤,中段后侧有9 cm x 4 cm皮肤挫伤,右腘窝有3 cmx0.5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右小腿中段前侧有4cmx2cm表皮剥脱、皮下瘀血。
2、解剖检验。取双耳后冠状切开头皮及皮下组织,双侧颛肌出血,右侧颛骨骨缝开裂,右侧顶枕部帽状腱膜下5 cm x 5 cm x 10 cm血肿。右枕部有5 cm x 4 cm硬膜下血肿。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双侧颗叶为重。取下颌须突至耻骨连线切口切开颈胸腹部皮肤。分离颈部皮肤及肌肉,左侧胸锁乳突肌6cmx4cm肌肉出血,颈椎浅筋膜前有厚2 cm的面积15 cm x 10 cm凝血块。第2~3颈椎间横断。分离胸部皮肤及肌肉,打开胸腔见双侧胸腔内大量积液,双侧肺门处挫伤,左侧面积为12 cm x 4 cm,右侧肺广泛散在挫伤。心脏左心室前壁广泛散在点状出血。下腹部有25 cm x 20 cm肌肉出血,深度2.5 cm (距足跟55 cm),打开腹腔,见各脏器在位,未见异常。左大腿后侧根部向下有32 cm x 5 cm肌肉出血。左小腿中上段内侧16 cm x 7 cm肌肉出血,右小腿前侧有9 cm x 9 cm肌肉出血。
(三)、法医物证鉴定-公(x )鉴(物证)字[20 x x]第x号
鲁H-x x x汽车发动机下暗红色斑迹、鲁H-x x x汽车油箱底部暗红色斑迹、现场暗红色斑迹、鲁H-xxx汽车右后轮减震器底座暗红色斑迹、鲁H-xxx汽车消音器下暗红色斑迹检出人血,为王x x所留的似然比为8.993 474 5X10,
3、检验所见
(一)、被鉴定车辆。车辆识别代号为X XXX,未见悬挂号牌。
1、前保险杠缺失,其内胆左部连接处撕裂脱开,右端向后弯折变形,其中距其左端20 cm* cm范围内向内凹陷变形。进气栅中部大众商标缺失,右部断裂。水箱前侧左部距地高27cm∽50cm范围内见撞击痕迹,向后变形。右前照灯向后移位,其灯罩上见刮擦痕迹;左前照灯松动,左前照灯内侧支架断裂。发动机舱盖前部共见四处相对独立的凹陷变形痕迹,以从左向右顺序为:发动机舱盖左前角见14 cmx37 cm范围凹陷变形,局部见10cmx1cm范围刮擦痕迹,其中距其前端28 cm∽33 cm范围内见长5.5cm褶皱。
2、发动机舱盖左部见31 cm x 31 cm范围凹陷变形,其中距其前端17 cm见1.0 cm x 2.5 cm穿透性孔洞,表面黑色涂层局部呈减层,其相邻进气栅见刮擦痕迹;
3、发动机舱盖右部见56cmx33 cm范围凹陷变形,受力方向从前向后,痕迹止缘见多处褶皱;
4、发动机舱盖右前部见45 cm x 25 cm范围凹陷变形,其中距其前端35 cm见2.5 cm x 2.0 cm穿透性孔洞,表面黑色涂层局部呈减层,相邻前侧距地高76 cm∽80 cm范围见刮擦痕迹,发动机舱盖右上部见68 cm x 31 cm范围凹陷变形。
5、右前翼子板前部距地高58 cm∽78 cm见撞击痕迹,向后弯折变形,其外侧距地高69cm∽75cm、距其前端28 cm∽46 cm范围内见条形刮擦痕迹,局部黏附白色物质,前风窗玻璃见三处独立的放射状碎裂痕迹:第一处以距其下缘74cm、距其右边缘79cm为中心见放射状碎裂,呈向内塌陷状,其内侧黏附黑色毛发;第二处以距其下缘7cm、距其右边缘52 cm为中心见放射状碎裂,受力方向从外向内,其下部相邻雨槽盖板见“Z”形破裂;:第三处以距其下缘5cm、距其右边缘8cm为中心见放射状碎裂,受力方向从外向内。
6、车辆前、后轮胎均为“DUNLOP 215/55R16"轮胎,四轮胎冠均为四条纵向宽槽沟花纹为主、横向或斜向细窄槽沟花纹为辅的组合花纹,其中胎冠中间的两条凹槽间距较为紧密,右后轮挡泥板内侧见黏附喷溅状血迹右前轮内侧相邻部件见35cmx 13 cm布纹样擦痕,底盘前部挡板右部见长8 Cm裂纹,底部左部见黏附血迹,底盘中前部见50 cm x 19 cm范围血迹附着。
7、排气管及其附件见多处血迹附着。后轴右部后侧见55 cmx9cm泥灰擦拭痕迹,局部呈现布纹样擦印。
8、燃油箱底侧见39 cm x 45 cm范围擦痕,至少有前后及左右两种不同的方向,该两种方向的擦痕局部交叉重叠,并见11 cmx23 cm范围血迹附着;燃油箱右侧前部见15cmx9cm范围擦痕,局部黏附血迹,备胎箱底侧右部见22 cm x 22 cm范围血迹附着,左部见8 cm x8cm范围血迹附着。
(二)、委托方提供的案件相关照片。
1、前风窗玻璃右下部靠左的一个放射状碎裂痕迹(上述第二处),其碎裂中心下方裂痕处见一处近似横向长约5 cm由深色堆积物(疑似人体皮屑类物质)形成的痕迹带,其中左中部深色堆积层相对较厚,受力方向从下向上,放射状碎裂痕迹纵向相邻裂线间距0.1 cm∽0.4 cm不等,该痕迹带临近部位见数根毛发。
2、前保险杠脱落,置于被鉴定车辆前侧地面,其前侧右部见纵向裂痕,裂痕处及临近部位见凹陷变形。后保险杠下缘见多处血迹附着,方向从前向后。
(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
1、现场道路南北走向,道路为双向四车道,道路中央由单黄色实线作为分道线,其中黄实线东侧靠近黄实线车道(第一车道)宽330 cm、同侧另一车道(第二车道)宽310 cm,该两车道由单白色虚线分道,其中一段白虚线一端地面遗留一深色太阳帽,以该深色太阳帽为起点,由南向北顺序分三部分观察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内容如下。
1)、深色太阳帽北部(一男孩及一妇女蹲坐位置)地面见一滩新鲜液迹(疑似血迹),该液迹左右侧散落数块红色及深色片状散落物,西北部(第一车道内)见一只粉色女鞋。该女鞋下方地面见喷洒状不明液迹(以下简称A不明液迹),其喷洒方向从南向北,该不明液迹起点位于女鞋南部临近部位地面(第一车道内),女鞋北偏西部地面见一只灰白色男式运动鞋。该男鞋东部地面(第一车道内)的不明液迹喷洒量增加,北部地面见擦挫痕迹,该擦挫痕起点临近部位地面见喷溅、拖擦状新鲜不连贯血带(以下简称A血带),血带呈由南向北方向延伸,其东部地面见多条宽带状擦挫痕(第一车道内),擦挫痕由南向西北方向延伸,其起点东北部见一辆车身粘贴有“中国电信”字样的别克牌小型轿车(以下简称A车)。A车头东尾西停于事故现场(车身大部位于第二车道内),其双后轮位于第一车道内,该车右后轮南部见一弧形带状挫痕,该挫痕终点止于其右后轮下方地面,A车中部南侧地面见一只灰白色男式运动鞋及大量小碎片状散落物,A车后厢门呈开启状,后侧左右组合灯红色壳体均破损,后保险杠后侧见撞击、刮擦痕迹,受力方向从后向前及从右向左,其中刮擦痕迹主要分布在后侧左部,其后侧右部见凹陷变形,呈纵向,受力方向从后向前,该部位未见能造成该处凹陷变形、与硬性造痕客体物撞击、刮擦的痕迹,其后侧左部(偏上)见撞击痕迹伴横向凹陷变形,表面银色涂层剥脱。 W-x x x海马小型轿车(以下简称B车)头北尾南停于A车南部,A车右侧前部与B车正面左部靠近。B车右前轮骑上人行道,左侧前部部件见刮擦痕迹伴凹陷变形。鲁H-Bx x x警桑塔纳牌小型轿车(以下简称C车)头北尾南停于A车北部,C车后侧与A车左侧前部相近,A车左前转角部件见刮擦痕迹。C车后侧左部凹陷变形,后保险杠向右移位、左部脱位。
2)、A车西部(第一车道内)靠近黄实线部位地面散落一条黑色条状散落物,予散落物北部临近部位地面为A血带(由南向北喷溅方向)的终端,东部及北部临近部位地面(第-车道内)见多滩南北方向排列血迹(以下简称b血带),该血迹由南向北顺序分别为喷溅状(呈东西方向喷溅)、流淌状、涂擦状(呈南北方向涂擦)B血带东部、A车西部临近部位地面见大面积南北方向延伸不明液迹 (以下简称B不明血迹),B不明液迹由南向北顺序分别为喷溅状(呈南北方向喷溅)、流淌状、涂擦状(呈南北方向涂擦),B血带北端见二鷲磊头面部。B血带与B不明液迹局部叠加。黑色条状散落物北部、B血带北端见一老年男子(死者王x x)头西南脚东北仰卧于道路中央单黄色实线处,被一深色夹克式贊七邮左上方见流淌状血泊及甩溅血迹;尸体右侧地面上见大面积擦拭状血迹(B血带)及不明液迹(B不明液迹),头部左上方见流淌状血泊及甩溅血迹,左侧见滴落甩溅状血迹,方向由东南向西北。死者足底下方见不明液迹继续向西北方向延伸。去除覆盖在尸体头面部的外衣,见死者面朝上,左上肢略外展,平伸于地面上;右上肢肘关节屈曲,右手搭在右腹部,双下肢近平伸呈畸形外展,死者秃顶发稀,颜面黏附大量血迹。上身穿白底带蓝色竖条长袖衫,前衣襟及两衣袖侵染大面积血迹,前衣襟皱褶并有泥灰附着,上部衣扣撕脱,右前衣襟下方及右衣袖肘部织物见破口。腰系红色皮带并向左扭转脱位,局部磨损,红色表层局部脱落。下身穿蓝色牛仔裤,裤腰及两裤腿扭转;两裤腿浸染大面积血迹、不明液迹及黏附泥土,两大腿段血迹明显并有血液流出;裆部拉链右侧、两裤腿近膝部等多处破裂。足穿深色尼龙袜,局部破损,脚上无鞋。
3)、王x x尸体西北侧临近地面(单黄色实线西侧第一车道内)见数块散落物碎块(疑似车辆部件碎块),西北侧(单黄色实线西侧两车道内)见大面积流淌状及滴溅状不明液迹以及两条较清晰的轮胎印,其中东南端位于王X X尸体左膝部,基本呈重叠状;该轮胎印向西北方延伸至道路西幅两车的分道线处逐渐分开、并急转向东北方向延伸,并在单黄色实线东侧第一车道延伸消失。两条轮胎印呈类“s”形,起点均位于王X X所在位置的临近部位地面,两条轮胎印均呈现四条纵向槽沟,其中中间的两条凹槽间距较为紧密。
(四)、张x x尸检、解剖照片。
左眉弓处皮肤擦伤,呈细条形共13条长0.8cm~1.3cm不等,呈纵向排列,相邻两条间距0.2 cm~0.3 cm不等,其中中偏左数条相对较粗,其眉毛黑色,细直,长约0.5 cm;头发黑色,长发,扎双辫。右大腿外侧见带状轮胎花纹样皮肤挫伤,范围为20cmx4cm,切开见大面积肌肉出血。
(五)、王x x尸检照片。
头顶部处皮肤擦挫伤,大部呈密集条形分布,边缘较整齐,局部表皮剥脱,部分条形擦挫伤边缘见皮瓣。
4、分析说明
1、根据被鉴定车辆正面部件及委托方提供的案件相关图文资料所示该车正面部件(含脱落的前保险杠)、A车后侧所见痕迹,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所示情况分析,符合被鉴定车辆正面与A车后侧发生碰撞所形成的特征。
2、根据被鉴定车辆与A车的碰撞形态、A车车体所检见痕迹,结合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所示地面痕迹,以及B车、C车车体痕迹分析,符合被鉴定车辆正面先与A车后侧发生碰撞,导致A车的右侧前部又与B车的左侧前部发生过碰撞,并致B车的右前轮骑上人行道。A车在被被鉴定车辆碰撞和与B车碰撞的共同作用下发生顺时针旋转、甩尾,其左前部又与C车的后侧左部发生了碰撞,最终A车头东尾西停在B车前方。
3、被鉴定车辆发动机舱盖前共见四处相对独立的凹陷变形痕迹,以从左向右顺序:第二、第四凹陷变形痕迹均见穿透性孔洞,根据痕迹形成机理分析,该两处痕迹符合与质硬、且有一定凸出部位的客体物发生碰撞所形成的特征;第三处凹陷变形痕迹特征根据痕迹形成机理及凹陷变形面积分析,符合该处与软性客体(如成年人体)发生碰撞所形成的特征;而第一处凹陷变形,由于没有相应物证的支持,所以无法对其形成的原因作出明确的判断。
4、张x x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所述其身体损伤情况(尤其是下腹部、骶尾部及双下肢损伤),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所示地面痕迹及散落物散落情况、张x x身高等综合分析,符合直立于A车后侧的当事人张x X腹部及下肢遭受被鉴定车辆正面作用力所形成的损伤病理学改变。
5、根据张x x右腿外侧呈现的轮胎花纹类特征及内出血的损伤特点分析,符合其右腿遭受车轮类客体物挤压或礙压形成的特征。
6、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案件相关图文资料及被鉴定车辆检验:被鉴定车辆正面部件损毁情况、A车后侧部件损毁情况及其安全气囊均弹出等判断,事发时被鉴定车辆有一定速度。王x x头顶部的头皮损伤具有与玻璃碰撞形成的损伤特征,再结合分析(2)中第三处凹陷变形痕迹、前风玻璃第二处碎裂以及堆积物的情况,前风窗玻璃前部雨槽盖板“Z”形破裂的纵向空间位置关系判断,更符合被鉴定车辆与王x x发生碰撞并造成上述三处损坏。而前风窗玻璃第三处碎裂,由于没有相应的物证和特征性损伤支持,所以无法明确判断其是由王x x、王x x中哪一个人造成的碎裂。
7、王x x被抛起并与前风窗玻璃接触后,又跌落至被鉴定车辆右前部地面,再结合现场路面痕迹情况、被鉴定车辆车底所见痕迹情况(尤其车底中后部部件所见多方向的擦痕)、王x x其他损伤特点及王x x最终位置情况综合分析,符合王x x从被鉴定车辆右前部进入该车车底,并灌受该车车底拖带至上述现场第二部分地面,又遭受被鉴定车辆往复挤压、碾压所形成的形态特征。
8、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及现场照片所示第三部分地面痕迹(如轮胎印走向及轮胎花纹特征)、被鉴定车辆四轮胎冠花纹特征,结合王x x最终位置情况综合分析,符合被鉴定车辆在王x x从被鉴定车辆车底后侧脱离被鉴定车辆后,该车呈“S”形路线驶离现场的形态特征。
5、鉴定意见
1.鲁H- x x 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前风窗玻璃右下部碎裂(第二处)与王x x发生过碰撞判断成立,但前风窗玻璃的右下部碎裂(第三处)的形成原因无法作出明确的判断。
2.鲁H-x x 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事发路段,其正面与张x x身体发生碰撞,致其倒于该车右侧,其右腿又遭受该车右侧轮挤压或碾压可以成立。
3.位于车身粘贴有“中国电信”字样的别克牌小型轿车后侧的王x x遭受鲁H-xx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正面偏右部撞击后,其身体在与该车前风窗玻璃发生碰撞、跌落后,又被该车拖带、往复挤压、碾压所形成的事故形态可以成立,王x x在其最终位置处从鲁H-x x 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车底后侧脱离后,鲁H-xxx帕萨特牌小型轿车呈“S”形路线驶离事故现场也可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