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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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痕迹鉴定

来源:未知 发表时间:2020-08-25 10:08:48字体大小:
1、基本案情
  2019年01月21日04时30分许,**驾驶一辆**隆鑫牌LX175ZH-20B正三轮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车载**从大东海幸福渔村运输泔水途经三亚市天涯区凤凰路658号路灯杆路段时,其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右侧涉嫌与一正在此处清扫路面的环卫工人相撞逃逸,导致其倒地后死亡,委托对痕迹进行鉴定。
2、资料摘要
  摘录**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尸体检验:成年女尸,尸长150.00cm,发育正常,右上臂中段至右肘背外侧皮肤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右小腿中段外侧皮肤见一处“L”形及多处点状擦伤,表皮剥脱。
  论证意见:根据死者全身体表损伤以挫伤为主,程度较轻,影像学检查见双侧肋骨及骨盆多发骨折,人力难以形成;而右上臂至右肘背外侧挫伤符合具有一定面积、较为光滑的平面物体撞击形成,结合案情及调查情况,符合交通事故损伤特征。
3、检验结果
  1).车辆检验:该车车身痕迹主要集中在车身右前侧:
右侧水箱外壳受力碰撞破损,距地高度为72cm-108cm,受力方向从前至后。货箱右侧栏杆前部可见减层痕迹,下缘垂直距地高度为112cm,栏杆上部两横杆的相对间距为12.5cm。
  2).事故受害人伤情照片检验:可见其右上臂中段至右肘背外侧皮肤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右小腿中段外侧皮肤呈现一处不完全矩形“L”撞击伤并见多处点状擦伤,宽度约为3cm,其受力“恢复”高度距地约为27cm。
4、分析说明
  1).涉案正三轮摩托车右侧脚踏板下缘距地高度为27cm,厚度为3cm,且其右前角棱角不规整、其外缘呈现部分突出锯齿状特征;与事故受害人右小腿中段外侧皮肤不完全矩形“L”撞击伤,从痕迹分析、比对,痕迹从形态、性态等方面相互吻合,判定与正三轮摩托车接触所形成。
  2).涉案正三轮摩托车右侧水箱外壳受力碰撞破损,距地高度为72cm-108cm处与事故受害人右上臂中段至右肘背挫伤,从痕迹高度、表面形状及受力方向等分析、比对,痕迹从形态、性态等方面相互吻合,判定与正三轮摩托车接触所形成。
  3.货箱右侧栏杆的减层痕迹及栏杆的距地高度,栏杆上部两横杆的相对间距等特征,受害人外衣背部粘附的油垢的形状、相对间距痕迹从痕迹分析、比对,痕迹从形态、性态等方面相互吻合,判定与正三轮摩托车接触所形成。
  综上所述:结合本案卷宗材料综合分析判定,***隆鑫牌LX175ZH-20B正三轮摩托车车体痕迹,符合该车右侧与事故受害人接触所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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