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祥正
发表时间:2020-08-25 1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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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12日10时50分许,在G98高速341km+700m路段,发生一起一辆***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以下简称甲车)挂***鲁峰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以下简称乙车)与一辆***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以下简称丙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三人死亡车辆损坏,现委托对交通事故成因进行鉴定。
2、检验所见
1.甲车驾驶员**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6mg/100mL。
2.丙车驾驶员**血样中未检出乙醇。
3.甲车驾驶员,性别:男,出生日期:**年4月5日,住所地址:***;准驾车型A2,驾驶证有效期限:**年5月16日—**年5月16日,累计清分:6分,清分日期:2019年5月16日,证芯编号:***,档案编号:***,驾驶证号:***。
4.丙车驾驶员,性别:男,出生日期:**年04月03日,住所地址:***;准驾车型B2,驾驶证有效期限:**年5月17日—**年5月17日,累计清分:0分,清分日期:2019年5月17日,证芯编号:***,档案编号:**,驾驶证号:**。
5.***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鲁峰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速度约为79.36km/h。
6.***小客车左侧车体痕迹符合与***半挂牵引车正面右侧、***号半挂车右侧碰撞刮擦所形成。***小客车右侧车体痕迹符合与道路右侧波形护栏相接触所形成的特征。
7.***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的转向系、灯光系、左后轮制动系因事故受损无法进行检测,其他制动系合格、行驶系合格。
8.***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因事故受损严重,转向系、灯光系无法进行检测,制动系、行驶系合格。***鲁峰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因事故受损严重,灯光系无法进行检测,制动系合格、行驶系不合格。
9.乙车载物出库单:2019年2月11日,货单号NO:8506717,海南**老板,联系电话:**,装小白纸8422件×3.8公斤=32吨,转黑**,司机,**,电话***。
10.环境检验,经查询海南省天气预报:2019年02月12日,星期二,乐东,少云,最高温度30℃,最低温度22℃。
11.事故现场勘查检验:事故现场位于G98高速341km+700m路段(**方向往**),道路平直水平,有效视距300m以上,事故道路单向三车道,行车道与超车道宽度均为3.80m,应急车道宽度为2.50m,沥青干燥路面。根据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小型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
12.车辆检验
1).甲车:车辆唯一性认定,中文品牌解放牌,车辆型号GA4250P66K25T1A1E5,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VIN码)**,车身颜红色*;基本技术参数:外廊尺寸7050 mm*2550mm*3560mm,整车设置三轴,第一轴轮距为2020mm,第二、三轴轮距均为1830mm。
2).乙车:车辆唯一性认定,中文品牌鲁峰牌,车辆型号ST9402CCY,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车辆识别代码(VIN码)**,车身颜色绿色*;基本技术参数:整备质量5800kg,外廊尺寸13000mm*2550mm*3320mm,整车设置三轴,轮距均为1840mm。
3).取车辆货箱底板距地高度为空载时汽车的重心高度,经测量为1.20m;事故时车辆满载水果包装纸,过磅单为32000.00Kg,取货物中心为货物重心高度2.26m,利用公式 h=m1+m2h1m1+h2m2,可计算出该车载货时整车的重心高度为2.10m,式中h1h2分别代表汽车空载时的重心高度与货物的重心高度,m1m2分别代表汽车的整备质量与货物的重量。
4).丙车:车辆唯一性认定,中文品牌丰田牌,车辆型号GTM6481ASLE,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码(VIN码)**,车身颜色黑色*;外廊尺寸4795mm*1910mm*1760mm。
3、分析说明
1.环境良好,未见大雾、雨天等恶劣天气引起交通事故的因素。
2.道路事故现场位于G98高速341km+700m路段(**镇方向往**镇),单向三车道,道路平直水平,有效视距300m以上,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GB01-2014之规定,没有道路不符合规范所引起交通事故的因素。
3.“小型普通客车的转向系、灯光系、左后轮制动系因事故受损无法进行检测,其他制动系合格、行驶系合格”。检验意见“***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因事故受损严重,转向系、灯光系无法进行检测,制动系、行驶系合格。***鲁峰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因事故受损严重,灯光系无法进行检测,制动系合格、行驶系不合格”。甲、乙车驾驶员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是此事故原因形成之一。
4.丙车驾驶员血样中未检出乙醇;甲车驾驶员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6mg/100mL;甲车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此事故原因形成之一。
5.根据检验结果后并制作事故复原视频分析
1).清晰所见行车道与应急车道分隔线遗留的黑色挫擦印痕及类似硬度较大的钝形物体划痕,可以确定丙车左后部受到甲车正面右侧碰撞后,丙车左后轮爆裂,轮胎呈开放性破损,钢圈外露与地面相互作用所形成;该痕迹前方遗留的红色塑钢散落物及右后方遗留的汽车挡风玻璃散落物痕迹,可以确定是甲车与丙车碰撞后车身部件破损遗留的散落物;由此可认定行车道此处位置系甲车与丙车的碰撞第一接触点。
2).由于甲车在此次事故中,其正面及右前侧先后形成复合痕迹,第一次碰撞所形成痕迹已被第二次翻滚所形成的痕迹覆盖,但是从丙车左前翼子板、左B柱上部、左后翼子板痕迹的绿色、红色油漆粘附物以及受力方向分析,可以认定甲、乙车在超越丙车过程中,甲车右前部、乙车右侧与丙车车身左侧发生碰撞接触。
3).从丙车右前翼子板至右后翼子板的水平状碰撞刮擦痕迹,道路右侧波形护栏碰撞变形痕迹,以及此波形护栏碰撞变形处至丙车最后停止位置地面的大量黄色泥土散落物、汽车部件散落物以及划痕的不规则性分布特征分析,可以确定是丙车左侧受甲车碰撞后向右侧滑移与右侧波形护栏碰撞接触后,丙车发生旋转、跳跃等不规则运动在地面所遗留的痕迹。
4).从事故现场记录图及现场照片清晰可见,甲、乙车在地面上遗留两条间断性制动印痕,印痕走向从左逐渐偏右;从印痕在地面的横向位置及走向分析,此制动拖印系甲、乙二车碰撞刮擦丙车后,在向右变道的过程中,驾驶员采取制动措施轮胎在地面上形成的轮胎拖印。
5).由于甲、乙二车向右变道的过程中,驾驶员向右打方向,在制动拖印接近终点位置,可见印痕加重且印痕从右往左呈弧形走向,其产生的离心力导致甲、乙二车负荷重心向左偏移;再从检验得知:**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鲁峰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行驶速度约为79.36km/h;由于速度过快,加之乙车满载时其重心比空载时高0.90m,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当紧急刹车向右打方向,导致车辆轮胎向左侧滑,当车辆向左侧的离心力大于汽车横向附着力时,甲、乙二车向左侧翻,车辆侧翻后在惯性力的作用下向前滑移并冲出公路坠至坎下。
据(五)以上几点分析意见:甲车在超越丙车的过程中,未与丙车保持适当横向安全距离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综上所述,结合卷宗材料综合分析判定:甲、乙车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在超越丙车的过程中,未与丙车保持适当横向安全距离导致事故发生后且采取措施不当,是此次事故形成的直接原因。